古代的刑罰有:
1、剝皮,剝的時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面板分成兩半,慢慢用刀分開面板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樣的撕開來。
2、腰斬,腰斬是把人從中間切開,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所以犯人不會一下子就死,斬完後還會神智清醒,得過好一段時間才會斷氣。
3、車裂,即五馬分屍,是把受刑人的頭跟四肢套上繩子,由五匹快馬拉著向五個方向急奔,把人撕成五塊。
4、俱五刑,即大卸八塊,通常是把人殺死以後,才把人的頭、手腳剁下來,再把軀幹剁成三塊。
5、凌遲,最早是把人殺死之後再剁成肉醬。
6、縊首,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後面開始旋轉弓,直到斷氣。
7、烹煮,找個大甕,把人塞進去,然後在甕下面用柴火加熱。
8、宮刑,拿繩子把陰囊綁起來讓血液不流通,自然壞死,後拿利刃一刀子全部割掉。
9、刖刑,一種類似截肢的刑罰。
10、鴆毒,是刑罰之中少有保留人體全身的方式。
為什麼古代的刑罰這麼殘忍那時候的人們認為只要有足夠的花樣和殘忍,就沒有不能解決的罪犯,這也是思想文明不發達的表現。其具體原因如下:
1、懲罰太輕,無法達到懲罰的目的。
2、殘忍的刑法更有利於逼供,摧毀受害者的心理防線。
3、刑訊逼供。
4、刑罰越殘忍,手段越多,越能表明調查人員負有責任。
古代刑法演變的原因是什麼1、由於社會經濟發展、人類文明的進步、當權者指導思想的不斷變化等,從而導致了刑罰發展變化。
2、由於統治者權力的無限制和無制約,使當權者憑一己好惡行事,從而形成了刑法不穩定和不確定的特點。
3、刑法的改變與發展同特定的社會發展現狀密切相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