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刑法點天燈是什麼 點天燈的刑法

點天燈是舊時的一種刑罰,把犯人扒光衣服,用麻布包裹,再放進油缸裡浸泡,入夜後,將他頭下腳上拴在一根挺高的木杆上,從腳上點燃。受過這種刑罰的有董卓,宋徽宗和朱九妹。《三國演義》中董卓被王允設計殺死之後被點了天燈。在古代點天燈也叫倒點人油蠟,是一種極殘酷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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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社會的舜禹統治的時期確認不少有關處罰的習慣。《尚書·堯典》載有:“象以典刑,流宥五刑。鞭作官刑,撲作教刑,金作贖刑。眚災肆赦,怙終賊刑。欽哉!欽哉!惟刑之恤哉。”

古代刑法點天燈是什麼 點天燈的刑法 第2張

古代刑罰是作為古代法律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他的發展與變化,實質上也是整個中國社會發展與進步的濃縮。

古代刑法點天燈是什麼 點天燈的刑法 第3張

在現代點天燈於刑罰方面還有另外一個意思,該方法為川湘一帶土匪首創,在人的腦上鑽個小洞,倒入燈油並點燃,可讓人在極痛苦中被燒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