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盜感泣文言文翻譯 張養浩字希孟文言文翻譯

“眾盜感泣”出自文言文《張養浩行義》,原文翻譯為:張養浩,字希孟,是濟南人。他幼時就有德行和道義。有一次他出門,碰到有人把鈔票遺失在路上,當張養浩發現的時候,那個人已經走了,張養浩就追上去把錢還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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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養浩從來都不放棄讀書,他的父母擔心他過於辛勞,制止了他這樣做。(張養浩)一天到晚不停地讀書,他白天默默地背誦,到了夜晚就關上房門,點上燈,獨自讀書。

山東按察使焦聽說了這件事,推薦他為東平學正。後來他被選授為堂邑縣尹。(張養浩)帶頭搗毀了濫設的神祠三十多所,免除了有強盜前科的人每月七年級、十五例行到官府接受審訊檢查的規定,張養浩說:“他們都是善良的百姓,因為生活困難,被飢寒所迫,不得已而去做了強盜。已經用刑法處罰了他們,還把他們當強盜看待,這就斷絕了他們改過自新的路!”強盜們感動得流了眼淚,他們相互勸誡說;“不要對不起張公。”有一個叫李虎的人,曾經殺過人,他的同黨也都是暴虐殘忍,危害百姓,百姓不堪忍受,從前的縣尹都不敢過問這件事。張養浩到這裡以後,將他們全部依法懲處,老百姓非常高興。張養浩調離堂邑十年,百姓仍然為他立碑,歌頌他的恩德。

眾盜感泣文言文翻譯 張養浩字希孟文言文翻譯 第2張

元英宗繼承皇位後,命令張養浩參與中書省的工作。適逢元宵節,皇帝打算在宮禁之內張掛花燈做成鰲山,張養浩就上奏給左丞相拜住。拜住將奏疏藏在袖子裡入宮諫阻,奏疏大概說:“元世祖執政三十多年,每當元宵佳節,民間尚且禁燈;威嚴的宮廷中更應當謹慎。現在皇帝打算在宮禁之內張掛花燈,我認為玩樂事小,影響很大;快樂得少,憂患很多。我希望(皇上)把崇尚節儉思慮深遠作為準則,把喜好奢侈及時行樂作為警戒。皇帝大怒,看過奏疏之後又高興地說:“不是張希孟不敢這樣說。”於是取消了點燃花燈的計劃。就賞賜給張養浩錢財布匹,來表彰他的正直。

天曆二年,陝西大旱,飢餓的老百姓人吃人,朝廷特派張養浩為陝西行臺中丞。張養浩接到任命後,立即把自己家裡的財產都分給村裡的窮人,自己便登上車子向陝西進發,碰到飢餓的災民就賑濟他們,看到餓死的災民就埋葬他們。路過華山,就到西嶽廟去求雨,哭拜在地上都爬不起來,這時,天空忽然陰雲密佈,一連下了兩天雨。等到張養浩到了官府,又到土地廟裡去求雨,結果大雨如注,下了三尺深才停下來,莊稼由此長起來了,陝西的民眾十分高興。當時一斗米值十三貫錢,百姓拿著鈔票出去買米,鈔票稍有不清或破損就不能用,拿到府庫中去調換,那些奸刁之徒營私舞弊,百姓換十貫只給五貫,而且等了好幾天還是換不到,老百姓處境非常困難。於是張養浩檢查府庫中那些沒有損毀、圖紋可以看得清的鈔票,得到一千八百五十多萬貫,全部在它的背面蓋上印記,又刻十貫和五貫的小額鈔票發給窮人,命令米商憑鈔票上的印記把米賣給他們,到府庫驗明數目便可換取銀兩,於是那些奸商汙吏再也不敢營私舞弊。張養浩又率領富人家出賣糧食,為此又向朝廷上奏章請求實行納糧補官的法令。張養浩聽到民間有人為了奉養母親而殺死自己兒子的事,為此大哭了一場,並拿出自己的錢救濟了這戶人家。

張養浩到陝西做官四個月,從來沒有回到自己家裡住過,一直住在官府,晚上便向上天祈禱,白天就出外救濟災民,一天到晚沒有絲毫的懈怠。每想到一件牽掛的事,就按著胸,感到痛苦,於是臥病不起,去世的時候才六十歲。陝西的老百姓,悲哀的程度像失去了父母。

《張養浩行義》文言文

張養浩,字希孟,濟南人。幼有行義。嚐出,遇人有遺楮(chǔ,紙的代稱)幣於途者,其人已去,追而還之。讀書不輟,晝則默誦,夜則閉戶,張燈竊讀。 遊京師,闢為禮部令史,仍薦入御史臺。及為丞相掾,選授堂邑縣尹。首毀淫祠三十餘所,罷舊盜之朔望參者,曰:“彼皆良民,飢寒所迫,不得已而為盜耳;既加上以刑,猶以盜目之,是絕其自新之路也。”眾盜感泣,相互戒曰:“毋負張公。”有李虎者,嘗殺人,其黨暴戾為害,民不堪命,舊尹莫敢詰問。養浩至,盡置諸法,民甚快之。 初,議立尚書省,養浩言其不便;既立,又言變法亂政,將禍天下。臺巨(諫官)抑而不聞,遂疏時政萬餘言,言皆切直。當國者不肯容,復構以罪罷之。養浩恐及禍,乃變姓名遁去。

英宗即位,命參議中書省事。會元夕,帝欲於內庭張燈為鰲山,即上疏於左丞相拜住。拜住袖其疏入諫,其略曰:“世祖臨御三十餘年,每值元夕,閭閻之間,燈火亦禁;況闕庭之嚴,尤當戒慎。今燈山之構,臣以為所玩者小,所繫者大;所樂者淺,所患者深。伏願以崇儉慮遠為法,以喜奢樂近為戒。”帝大怒,既覽而喜曰:“非張希孟不敢言。”即罷之。仍賜尚服金織幣一、帛一,以旌其直。

天曆二年,關中大旱,饑民相食,特拜陝西行臺中丞。既聞命,即散其家之所有與鄉里貧乏者,登車就道,遇餓者則賑之,死者則葬之。時鬥米直十三緡,民持鈔出糴,稍昏即不用,詣庫換易,則豪猾黨蔽,易十與五,累日不可得,民大困。乃檢庫中未毀昏鈔文可驗者,悉以印記其背,給散貧乏。命米商視印記出糶,詣庫驗數以易之,於是吏弊不敢行。又率富民出粟。因上章請行納粟補官之令。聞民間有殺子以奉母者,為之大慟,出私我以濟之。 到官四月,末嘗家居,止宿公署,夜則禱於天,晝則出賑饑民,終日無少怠。每一念至,則撫膺痛苦,遂得疾不起,卒年六十。關中之人,哀之如失父母。(選自《元史》,有刪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