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聯絡是什麼

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補償的費用是不同,二者之間也是有差異的,究竟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聯絡是什麼?

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聯絡是什麼

1、土地補償和安置補助費都屬於土地徵收補償。但補償物件和補償標準不同。土地補償費為被徵收土地面積來說,標準為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6至10倍;安置補助費針對需要安置的人口,補償標準也不一致。

2、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區別是什麼。土地補償費是針對土地所有權給予的補償,因此該項補償法律規定歸集體所有,安置補助費是針對享有土地承包權的農民,該項補償歸土地承包權人。

3、土地補償費是指因國家徵收農民集體的土地對土地者和土地使用者的補償。按照我國現行法律規定,徵收土地補償包括青苗、地上物補償費、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和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4、土地補償費是指因國家徵用土地對土地者和土地使用者因對土地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損失的補償。按照國家政策有關規定,土地補償費由被徵地單位用於恢復和發展生產,土地補償費的補償物件是土地人。

5、安置補助費是指國家在徵用土地時。為了安置以土地為主要生產資料並取得生活來源的農業人口的生活,所給予的補助費用。

6、安置補助費是針對享有土地承包權的農民。為保障其被徵土地後的生活來源給予的一種生活安置性補償,因此,該項補償歸土地承包權人。

7、徵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標準規定。對徵用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安置補助費,各地一般按該土地年產值乘以略低於鄰近耕地的安置補助費倍數計算;對徵用房屋和其他建築物的地基以及無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補助費。

8、凡是被徵土地的承包權人如果同意本集體組織確定的統一安置方案。安置補助費由集體組織統一安排失地農民生活。只要被徵土地權人明確表示放棄集體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應直接發放給被徵土地承包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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