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償失業人員失業保險待遇有什麼規定和標準 失業補助金怎麼領取

賠償失業人員失業保險待遇有什麼規定和標準 失業補助金怎麼領取

單位和職工所欠繳的失業保險費,由單位與當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和地方稅務機關簽訂欠費補繳協議,按協議約定補繳。

賠償失業人員失業保險待遇有什麼規定和標準 失業補助金怎麼領取

從簽訂協議之日起,單位及其職工在一年內清繳了所欠失業保險費與滯納金的,失業人員從單位繳清欠費次月起,可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單位逾期不繳納的,失業人員不能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由此給失業人員造成的損失,由單位負責賠償。

單位未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或者單位因欠繳失業保險費在限期一年內仍未繳清欠費,造成失業人員失業後不能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單位應比照失業人員工作年限應享受失業保險金的120%予以賠償。

失業補助金怎麼領取

失業補助金可以按照以下的流程領取:

1、失業登記

帶上身份證、戶口本或居住證明到所轄社群辦理失業證明,然後再帶上失業證明、身份證、兩寸免冠照片、解除勞動合同書等材料到當地勞動就業部門辦理失業登記。

2、稽核

在失業者申請了失業登記之後,當地勞動就業部門就會稽核失業者是否符合條件,一旦通過就會發放失業證給失業者。

3、申領失業金

在辦理完失業登記,領取了失業證之後,就可以去申領失業保險金了,將身份證、失業證等資料交給社保局工作人員,工作人員會稽核失業者是否符合失業金領取條件。

4、領取失業金

一般稽核通過後,要等到下一月才能夠領取得到失業金,而失業人員只要憑證到指定地點去領取失業金即可,當然也可能會直接將失業金髮放至指定的銀行卡當中。

失業金的領取是需要滿足一定條件的,這裡的條件包括就職期間繳納了失業保險、且繳納的年限不低於一年,然後也不是自願失去工作。符合前述條件的失業者就可以在再次找到工作之前,領取失業補助。

領失業金期間做臨時工是否犯法

1、領失業金期間做臨時工不犯法。如果在領取失業金期間重新就業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如果只是短時間的臨時工,並不違法,但可能需要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

2、法律依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五條,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①重新就業的;

②應徵服兵役的;

③移居境外的;

④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⑤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⑥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工作的;

⑦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