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文言文翻譯 包拯文言文及翻譯

包拯文言文翻譯:包拯字希仁,是廬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最初考中進士,被授為大理評事,出任建昌縣的知縣。因為父母親年紀都大了,包拯辭官不去赴任。得到監和州稅的官職,父母又不想讓他離開,包拯就辭去官職,回家贍養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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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年之後,他的父母親相繼去世,包拯在雙親的墓旁築起草廬,直到守喪期滿,還是徘徊猶豫、不忍離去,同鄉父老多次前來勸慰勉勵。過了很長時間,包拯才去接受調遣,管理天長縣。有個盜賊割了別人家耕牛的舌頭,牛主人來到(縣衙)告狀。

包拯說:“(你)只管回家去,殺了牛賣了它。”不久又有一人來到(縣衙)告別人私自宰殺耕牛,包拯說:“(你)為什麼割了別人家耕牛的舌頭,又來告他的狀?”這個盜賊感到很震驚,也很服氣。

(包拯)轉到端州當知府,升為殿中丞。端州出產硯臺,此前的知府趁著進貢大都斂取是貢數幾十倍的硯臺,來贈送給當朝權貴。包拯命令製造的硯臺僅僅滿足貢數,當政滿一年沒拿一方硯臺回家。

不久拜監察御史裹行,改監察御史。當時張堯佐除節度、宣徽雨使,右司諫張擇行、唐介與包拯一起奏論此事,言辭很急切。又曾經建議說:“國家每年向契丹交納財物,不是抵禦戎人的計策,應該操練軍隊選擇將領,致力於充實邊境守備。”

又請求重視門下封還駁正的制度,以及廢黜貪官汙吏不得做官,選擇郡守縣宰,推行考核試用補任恩蔭子弟的方法。當時各道轉運加按察使,他們上奏彈劾官吏大多指摘細小過失,注重苛刻嚴察相互標榜,官吏自覺不安,包拯因此請求免去按察使。

(包拯)出使契丹,契丹命令典客對包拯說:“(你們國家的)雄州城最近開了便門,就是想引誘我國的叛徒,以便刺探邊疆的情報吧?”包拯說:“(你們國家的)涿州城曾經也開過便門,刺探邊疆的情報為何一定要開便門呢?”那個人便無言以對了。

歷任三司戶部判官,出京任京東轉運使,改尚書工部員外郎、直集賢院,調任陝西,又調任河北,入朝任三司戶部副使。秦隴斜谷務所的造船木材,一概向百姓徵收索取;又七個州交納河橋竹索的賦稅,一般有幾十萬,包拯都奏請加以廢除。

契丹在鄰近邊塞地區集結軍隊,邊境州郡漸加戒備,命令包拯去河北調發軍糧。包拯說:“漳河地區肥沃的土壤,百姓不能耕種,邢、沼、趙三州農田一萬五千頃,一概用來牧馬,請求把這些全都分給百姓。”聽從他的意見。解州鹽法規定使百姓困竭,包拯前去加以經營管理,請求一概與商販流通交換。

除天章閣待制、知諫院。多次論述斥責權貴得寵大臣,請求免去一切由內廷施予的曲意恩賜。又依次遞上唐魏鄭公的三條奏疏,希望放在座位右側,作為借鑑。

又上言天子應當明於聽取採納,分辨朋黨,愛惜人才,不堅持先入為主的說辭,一共七件事;請求廢除苛刻不寬厚的做法,抑制僥倖投機得官,正刑法明禁令,戒除興建勞作,禁丘妖言妄說。朝廷大多加以施行。

除龍圖閣直學士、河北都轉運使。曾經提議太平無事時把軍隊調到內地,沒有答覆。

至此時,請求:“解除河北駐守軍隊,把他們分佈在黃河以南的兗、鄲、齊、濮、曹、濟各郡,如果有緊急情況,沒有誤時的憂慮。如果說駐守軍隊不能立刻削減,請求訓練民兵,稍加供給乾糧,每年的費用,不到駐守軍隊一個月的開支,一個州的賦稅,那麼供給的人數就多了。”

沒有答覆。調任知瀛州,各州用官府的錢做買賣,年累計虧負十多萬,都上奏加以除去。因喪子請求任政務清簡的郡職,知揚州,調任廬州,遷升刑部郎中。因擔保推薦官員失誤獲罪,貶官授兵部員外郎、知池州。恢復官位,調任江寧府,召權知開封府,遷升右司郎中。

(包拯被朝廷)召令暫時代理開封府尹,升為右司郎中。包拯在朝廷為人剛強堅毅,貴戚宦官因此而大為收斂,聽說的人都很害怕他。人們把包拯笑比做黃河水清(一樣極難發生的事情)。小孩和婦女,也知道他的名聲,叫他“包待制”。

京城裡的人因此說:“(暗中行賄)疏不通關係(的人),有閻羅王和包老頭。”按舊規矩,凡是訴訟都不能直接到官署(遞交狀子)。包拯開啟官署正門,使告狀的人能夠到跟前陳述是非,辦事小吏因此不敢欺瞞。

朝中官員和勢家望族私築園林樓榭,侵佔了惠民河,因而使河道堵塞不通,正逢京城發大水,包拯於是將那些園林樓榭全部毀掉。有人拿著地券虛報自己的田地數,包拯都嚴格地加以檢驗,上奏彈劾弄虛作假的人。

包拯性情嚴峻剛正,憎惡辦事小吏苟雜刻薄,務求忠誠厚道,雖然非常憎恨厭惡,但從來沒有不施行忠恕之道的。(他)跟人交往不隨意附和,不以巧言令色取悅人,平常沒有私人信件,連朋友、親戚都斷絕來往。

雖然地位高貴,但(穿的)衣服、(用的)器物、(吃的)飲食跟當百姓時一樣。(他)曾經說:“後代子孫當官從政,假若貪贓枉法,不得放歸老家,死了不得葬入家族墓地。假若不聽從我的意志,就不是我的子孫。”

當初,有兒子名繶,娶崔氏,通判潭州,去世。崔氏守寡到死,不改嫁。包拯曾經棄逐他的媵妾,媵妾在父母家生了兒子,崔氏暗中撫慰他的母親,讓她小心地照看他。繶死後,把媵妾的兒子帶回家中,取名為綖。有奏議十五卷。

包拯文言文翻譯 包拯文言文及翻譯 第2張

原文

包拯,字希仁,廬州合肥人也。始舉進士,除大理評事,出知建昌縣。以父母皆老,辭不就。得監和州稅,父母又不欲行,拯即解官歸養。

後數年,親繼亡。拯廬墓終喪,猶徘徊不忍去,裡中父老數來勸勉。久之,赴調,知天長縣。有盜割人牛舌者,主來訴。拯曰:“第歸,殺而鬻之”尋復有來告私殺牛者,拯曰:“何為割牛舌而又告之?”盜驚服。

尋拜監察御史裡行,改監察御史。時張堯佐除節度、宣徽兩使,右司諫張擇行、唐介與拯共論之,語甚切。

又嘗建言曰:“國家歲賂契丹,非御戎之策。宜練兵選將,務實邊備。”又請重門下封駁之制,及廢錮贓吏,選守宰,行考試補蔭弟子之法。當時諸道轉運加按察使,其奏劾官吏多摭細故,務苛察相高尚,吏不自安,拯於是請罷按察使。

徙知端州,遷殿中丞。端土產硯,前守緣貢率取數十倍以遺權貴。拯命制者才足貢數,歲滿不持一硯歸。

使契丹,契丹令典客謂拯曰:“雄州新開便門,乃欲誘我叛人,以刺疆事耶?”拯曰:“涿州亦嘗開門矣,刺疆事何必開便門哉?”其人遂無以對。

歷三司戶部判官,出為京東轉運使,改尚書工部員外郎、直集賢院,徙陝西,又徙河北,入為三司戶部副使。秦隴斜谷務造船材木,率課取於民;又七州出賦河橋竹索,恆數十萬,拯皆奏罷之。契丹聚兵近塞,邊郡稍警,命拯往河北調發軍食。

拯曰:“漳河沃壤,人不得耕,刑、洺、趙三州民田萬五千頃,率用牧馬,請悉以賦民。”從之。解州鹽法率病民,拯往經度之,請一切通商販。

除天章閣待制、知諫院。數論斥權幸大臣,請罷一切內除曲恩。又列上唐魏鄭公三疏,願置之坐右,以為龜鑑。又上言天子當明聽納,辨朋黨,惜人才,不主先入之說,凡七事;請去刻薄,抑僥倖,正刑明禁,戒興作,禁妖妄。朝廷多施行之。

除龍圖閣直學士、河北都轉運使。嘗建議無事時徙兵內地,不報。至是,請:“罷河北屯兵,分之河南兗、鄆、齊、濮、曹、濟諸郡,設有警,無後期之憂。借曰戍兵不可遽減,請訓練義勇,少給餱糧,每歲之費,不當屯兵一月之用,一州之賦,則所給者多矣。”

不報。徙知瀛州,諸州以公錢貿易,積歲所負十餘萬,悉奏除之。以喪子乞便郡,知揚州,徙廬州,遷刑部郎中。坐失保任,左授兵部員外郎、知池州。復官,徙江寧府,召權知開封府,遷右司郎中。

拯立朝剛毅,貴戚宦官為之斂手,聞者皆憚之。人以包拯笑比黃河清。童稚婦女,亦知其名,呼日“包待制”。京師為之語曰:“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舊制,凡訟訴不得徑造庭下。拯開正門,使得至前陳曲直,吏不敢欺。

中官(宦官)勢族築園榭,侵惠民河,以故河塞不通,適京師大水,拯乃悉毀去。或持地券自言有偽增步數者,皆審驗劾奏之。

拯性峭直,惡吏苛刻,務敦厚,雖甚嫉惡,而未嘗不推以忠恕也。與人不苟合,不偽辭色悅人,平居無私書,故人、親黨皆絕之。雖貴,衣服、器用、飲食如布衣時。嘗曰:“後世子孫仕宦,有犯贓者,不得放歸本家,死不得葬大塋中。不從吾志,非吾子若孫也。”

初,有子名繶,娶崔氏,通判潭州,卒。崔守死,不更嫁。拯嚐出其媵,在父母家生子,崔密撫其母,使謹視之。繶死後,取媵子歸,名曰綖。有奏議十五卷。

出處

《宋史·列傳·卷七十五》

包拯文言文翻譯 包拯文言文及翻譯 第3張

擴充套件資料

一、創作背景

《宋史》最早為至正刊本,次為成化朱英重刊本。

元初,元世祖忽必烈就曾詔修宋史,但因體例、年號不一而未成。

元順帝至正三年(1343年)三月,下令修遼、金、宋三史。鐵木兒塔識、賀惟一、張起巖、歐陽玄等七人任總裁官,還有史官斡玉倫徒、泰不華、於文傳、貢師道、餘闕、賈魯、危素等23人,脫脫於至正四年五月(1344年)辭職,中書右丞相阿魯圖繼任,阿魯圖雖名為都總裁,但不諳漢字。

至正五年(1345年)十月成書,只用了兩年半的時間。至正六年(1346年)在江浙行省予以刊刻。

二、作品賞析

《宋史》的特點是史料豐富,敘事詳盡。兩宋時期,經濟繁榮,文化學術活躍,雕版印刷盛行,編寫的史書,便於刊佈流傳。

科舉制的發展,形成龐大的文官群,他們的俸祿優厚,有很好的條件著述。加之統治者重視修撰本朝史,更促成宋代史學的發達。

《宋史》儘管疏漏較多,但仍儲存了不少已失散的原始資料,是瞭解和研究兩宋歷史的重要史書。明清以來,不少人對《宋史》加以糾正或補充。

《宋史》的最大缺點是比較粗糙。由於成書時間短,只用了短短兩年零七個月,而且時值元朝瀕臨崩潰的前夕,因此編纂得比較草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