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在古文中的六種意思 之在古文中的六種釋義

之在古文中的六種意思有:1、助詞,表示領有、連屬關係。2、助詞,表示修飾關係。3、用在主謂結構之間,使成為句子成分。4、代詞,代替人或事物。5、代詞,這,那。6、虛用,無所指。

之在古文中的六種意思 之在古文中的六種釋義

1、動詞,指到……去。如:《為學》:“吾欲之南海。”2、代指示代詞,相當於“這個”、“這”、“這種”等。如:《廉頗藺相如列傳》:“均之二策,寧許以負秦曲。”3、代指第三人稱代詞,相當於“他”、“它”、“它們”、“他們”等。如:《論積貯疏》:“生之有時而用之無度。”《鄭伯克段於鄢》:“愛共叔段,欲立之。”

之在古文中的六種意思 之在古文中的六種釋義 第2張

4、指代說話者本人或聽話者的對方。如:《捕蛇者說》:“君將哀而生之乎?”5、第二人稱代詞,相當於“你”、“您”。如:《漢書 蒯通傳》:“竊閔公之將死,故吊之。”6、助詞,用在定語和中心詞之間,表示修飾、領屬的關係,相當於“的”。如:《邵公諫厲王弭謗》:“防民之口,甚於防川。”7、用在主謂之間,取消句子獨立性,一般不必譯出。如:《師說》:“師道之不傳也久矣。”

之在古文中的六種意思 之在古文中的六種釋義 第3張

8、定語後置的標誌。如:《勸學》:“蚓無爪牙之利。”9、補語的標誌。用在中心詞(動詞、形容詞)和補語之間,可譯作“得”。如:《捕蛇者說》:“未若復吾賦不幸之甚也。”10、用賓語前置的標誌。如:《師說》:“句讀之不知。”11、用在表示時間的副詞後,補足音節,沒有實義。如:《赤壁之戰》:“頃之,煙炎張天。”12、用在“前”、“後”、“內”、“外”等詞語和它們的修飾語之間,表示對方位、時間、範圍等的限制。如:《教戰守策》:“數十年之後,甲兵頓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