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溫補貼發放標準 高溫津貼發放規定

高溫津貼發放標準是指依據《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的高溫津貼數額。所謂“高溫津貼”,其實是針對勞動者因為在高溫環境下工作,而額外消耗勞動的補償。

高溫補貼發放標準 高溫津貼發放規定

高溫津貼發放規定

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

高溫補貼發放標準 高溫津貼發放規定 第2張

高溫津貼發放現狀

2016年全國已經有28個省份明確了本地區的高溫津貼發放標準。而其中山東、陝西等地都是在2015年上調了津貼標準。人社部、全國總工會等部門曾多次要求用人單位,要“按時、足額”發放高溫津貼,不得用防暑降溫飲料來充抵津貼發放。然而,仍有部分地區和單位沒有按規定執行,更有大量建築工、環衛工、快遞員等等,終日在炎炎烈日下工作,卻不知“高溫津貼”為何物。

高溫補貼各地發放金額

2015年,山東省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的津貼從每人每月由120元漲至20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80元漲至140元。這也是該省自2006年以來首次上調這一標準。陝西省的高溫津貼標準由原來的每人每天10元提高到25元。

河北省也在2015年制定了夏季高溫津貼試行標準。根據該標準,從事室外露天作業的勞動者每人每小時(含加班加點)1.5元;沒有防暑降溫裝置或有防暑降溫裝置但達不到降低工作場所溫度效果的室內勞動者每人每小時(含加班加點)1元。

北京室外露天工作人員的高溫津貼,每人每月不低於180元,在33℃以上室內工作的則每人每月不低於120元。

2022年,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下發《關於保障高溫作業勞動者有關權益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自2022年6月1日起,將河南省高溫津貼標準由原每人每工作日10元調整為每人每工作日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