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溫補貼發放標準 高溫補貼發放法律依據

高溫津貼發放標準是指依據《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的高溫津貼數額。

高溫補貼發放標準 高溫補貼發放法律依據

高溫補貼發放法律依據

《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第十七條,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高溫津貼標準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狀況適時調整。

辦公室人員有沒有高溫補貼

如果是在寫字樓上班的白領,大多數時間在辦公室,有空調一直吹著,是沒有高溫補貼的。市人力資源勞動局勞動關係處負責人說,即使室外高達37℃,而你所在辦公室的室內溫度為26℃,就不能獲得高溫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