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是多少年

《藥品管理法》規定,從事藥品生產活動,應當取得藥品生產許可證。這是從事藥品生產的起點,也是必要條件。那麼藥品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是多少年?

藥品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是多少年

1、藥品生產許可證有效期五年。根據我國《藥品生產監督管理辦法》規定,《藥品生產許可證》分正本和副本,正本、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有效期為5年。

2、《藥品生產許可證》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統一印製。《藥品生產許可證》應當載明許可證編號、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企業型別、註冊地址、生產地址、生產範圍、發證機關、發證日期、有效期限等專案。其中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核准的許可事項為:企業負責人、生產範圍、生產地址。

3、許可證有效期屆滿,需要繼續生產藥品的,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六個月,向原發證機關申請重新發放藥品生產許可證。原發證機關在綜合評定後,在藥品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前作出是否准予其重新發證的決定,逾期未作出決定的,視為同意重新發證,並予補辦相應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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