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等級 法官等級劃分

法官等級一共四等十二級。首席大法官;大法官:一級、二級;高階法官:一級、二級、三級、四級;法官:一級、二級、三級、四級、五級。在庭審中,法官的基本職責首先是查清案件事實。

法官等級 法官等級劃分

法官實行下列職務編制等級:

最高人民法院

院 長:首席大法官;

副院長:一級大法官至二級大法官;

審判委員會委員:二級大法官至二級高階法官;

庭長:一級高階法官至二級高階法官;

副庭長:一級高階法官至三級高階法官;

審判員:一級高階法官至四級高階法官;

助理審判員:一級法官至三級法官。

法官等級 法官等級劃分 第2張

高階人民法院

院長:二級大法官;

副院長:一級高階法官至三級高階法官;

審判委員會委員:二級高階法官至四級高階法官;

庭長:二級高階法官至四級高階法官;

副庭長:二級高階法官至一級法官;

審判員:二級高階法官至二級法官;

助理審判員:一級法官至四級法官。

法官等級 法官等級劃分 第3張

中級人民法院

院長:一級高階法官至三級高階法官;

副院長:二級高階法官至四級高階法官;

審判委員會委員:三級高階法官至一級法官;

庭長:三級高階法官至一級法官;

副庭長:三級高階法官至二級法官;

審判員:三級高階法官至三級法官;

助理審判員:二級法官至五級法官。

基層人民法院

院長:三級高階法官至四級高階法官;

副院長:四級高階法官至一級法官;

審判委員會委員:四級高階法官至二級法官;

庭長:四級高階法官至二級法官;

副庭長:四級高階法官至三級法官;

審判員:四級高階法官至四級法官;

助理審判員:三級法官至五級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