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一般分為四個等級:
一、特別重大事故,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傷,或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大事故,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傷,或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