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聊天記錄可作法律證據 手機聊天記錄可作法律證據嗎

手機聊天記錄可作法律證據。自2020年5月1日起,微信聊天記錄等電子資料均可正式作為打官司的證據,具有法律意義。

手機聊天記錄可作法律證據 手機聊天記錄可作法律證據嗎

最高人民法院新修正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將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細化了電子資料的種類,包括5大類各種形式:

1.網頁、部落格、微部落格等網路平臺釋出的資訊;

2.手機簡訊、電子郵件、即時通訊、通訊群組等網路應用服務的通訊資訊;

3.使用者註冊資訊、身份認證資訊、電子交易記錄、通訊記錄、登入日誌等資訊;

4.文件、圖片、音訊、視訊、數字證書、計算機程式等電子檔案;

5.其他以數字化形式儲存、處理、傳輸的能夠證明案件事實的資訊。

手機聊天記錄可作法律證據 手機聊天記錄可作法律證據嗎 第2張

修改決定規定,人民法院對於電子資料的真實性,應當結合電子資料的生成、儲存、傳輸所依賴的計算機系統的硬體、軟體環境是否完整、可靠等7類因素綜合判斷。修改決定同時明確規定,電子資料的內容經公證機關公證的,人民法院應當確認其真實性,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的除外。這意味著,微信聊天記錄等電子資料均可正式作為打官司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