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工作時間是一天幾個小時

法定工作時間,一般是指按照國家法律明文規定的,勞動者最多工作的時間。如果超過,一是勞動者有權利拒絕(有法定特別、不可拒絕情況),二是要支付加班費用,那麼法定工作時間是一天幾個小時?

法定工作時間是一天幾個小時

1、一般情況下,法定工作時間每天不超過八小時。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3、第三十七條規定: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4、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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