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侵佔立案條件是什麼 什麼是職務侵佔行為

職務侵佔罪的立案條件主要包括三個:1、犯罪主體必須是利用自己的職務上的便利。2、必須要存在侵佔的行為。3、必須達到數額較大的程度。職務侵佔六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為數額較大,一百萬元以上為數額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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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侵佔罪的介紹

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可知,職務侵佔罪指的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為。

職務侵佔立案條件是什麼 什麼是職務侵佔行為 第2張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故意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進行虛假理賠,騙取保險金歸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條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