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居民醫保特病報銷比例 重大疾病門診醫藥費報銷標準

重慶居民醫保特病報銷比例 重大疾病門診醫藥費報銷標準

重慶居民醫保特病報銷比例

重慶居民醫保特病報銷比例 重大疾病門診醫藥費報銷標準

一、具有特病資格的參保人員,特病待遇報銷標準是多少

特殊疾病沒有門檻費,直接按照下表報銷標準報銷。

重大疾病門診醫藥費報銷標準

1、報銷支付限額(封頂線)特病門診與住院合併計算

例子1:

李大爺如果參加的二檔居民醫保,基本醫保為他支付的當年特病門診就診和住院的費用加起來最高為12萬元。

2、特病門診起付線一年只計算1次(這裡的一年是指的1月1日--12月31日),一年內到不同等級醫療機構就醫,以等級最高的醫院計算起付線。

例子2:

李大爺2018年1月在某二級醫療機構門診就診門檻費為300元,5月又到某三級醫院就診,他自己要先自付500元達到三級醫療機構的門檻費800元,以後再門診就醫就沒有起付線了。(以上費用均為醫保政策範圍內費用)

3、兒童患重大疾病住院和重大疾病特病門診累加後的醫保支付限額,參保居民醫保一檔的為10萬元,居民二檔為15萬元。比一般居民要高一些。

慢性疾病報銷標準

注意:以下疾病有年報銷限額:

慢性髓性白血病、胃腸間質瘤:

6萬元/年

非小細胞肺癌:

4萬元/年

耐藥結核病住院和門診

發生費用全年累計:

5萬元/年

苯丙酮尿症(含四氫生物蝶呤缺乏症)

1.4萬元/年

大病保險政策

參保人員特殊疾病中的重大疾病門診和住院累計發生的自付費用超過起付標準以上的,按報銷比例分二段累進補償:起付標準至20萬元(含)以內報銷50%,20萬元以上報銷60%。2019年的起付標準為17067元。

大病醫療保險不需要單獨申請,醫保系統會自動結算。

注意事項:

(一)參加我市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的人員,按規定取得的特殊疾病資格,在醫療保險跨險種或居民醫保跨檔次轉移接續中,3個月內接續參保且屬同一特殊疾病病種的進行互認確定;超過3個月以上接續參保的,其特殊疾病需重新申請辦理。不屬於同一特殊疾病病種的,其特殊疾病需重新申請辦理。連續參保狀態下的特殊疾病患者,在變更參保區縣後,延續其特殊疾病待遇,不再重新申報。

(二)參保人身份發生變化時的辦理流程:持本人身份證、社保卡和《特殊疾病門診醫療證》原件及影印件、1寸免冠近照1張,代辦還需代辦人身份證影印件1張到區社保局填寫《重慶市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特殊疾病開通申請表》後立即開通特病待遇,原持有的《特殊疾病門診醫療證》需同時交還。

(三)特殊疾病實行門診定點就醫。對辦理了惡性腫瘤的放療、化療和鎮痛治療;腎功能衰竭病人的透析治療;腎臟、肝臟、心臟瓣膜、造血幹細胞移植術後的抗排異治療三類重大疾病的參保人員,可選擇2所醫院,其中1所三級醫院,作為本人特殊疾病門診定點醫院。辦理了其他特殊疾病門診參保人員可選擇不超過2所醫院,二級和一級醫院各1所,特殊情況可換1所三級醫院,作為本人特殊疾病門診定點醫院;對辦理了3個以上病種的,可選擇3所定點醫院,其中1所三級醫院。

(四)特病疾病參保人員更換特病定點醫院的時間:原則上為原特病定點醫院的時間滿一年,且當月未發生特病費用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