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的區別 2022年城鄉居民醫保報銷政策

重慶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的區別 2022年城鄉居民醫保報銷政策

1、面對不同的人群:城市職工醫療保險主要面向有工作單位或從事個人經濟的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城市居民醫療保險主要面向老年居民、生活津貼物件、嚴重殘疾人、學生、兒童等城市非從業人員。

重慶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的區別 2022年城鄉居民醫保報銷政策

2、支付標準和來源不同:城市職工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共同支付,不享受政府補貼。城市居民醫療保險的支付標準一般低於職工醫療保險,政府在個人支付的基礎上給予適當的補貼。

3、待遇標準不同:城鎮居民醫保由於籌資水平較低,醫療待遇標準總體上略低於職工醫保。

4、支付要求不同:城市職工醫療保險設定最低支付年限,達到支付年限(男25年、女20年),退休後不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城市居民醫療保險不設定最低支付年限,必須每年支付,不支付不享受待遇。

2022年城鄉居民醫保報銷政策

2022年重慶居民醫保普通門診報銷比例

1、門診報銷比例:

(1)一級醫療機構60%;

(2)二級醫療機構40%;

(3)三級醫療機構不報銷。

2、年報銷限額:

(1)一檔參保人300元;

(2)二檔參保人500元。

3、起付線標準:

(1)一級及以下醫療機構不設起付標準;

(2)二級醫療機構起付標準為200元;

(3)三級醫療機構不報銷。

基本醫療保險醫保住院報銷標準

居民醫保一檔參保人員住院政策範圍內費用在基本醫保起付標準以上至支付限額以下的部分,由統籌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

一檔參保人在三級醫療機構報銷比例提高到50%(原為40%);在二級醫療機構報銷比例提高到70%(原為65%)。

二檔參保人在二級醫療機構報銷比例提高到75%(原為72%);在三級醫療機構報銷比例提高到55%(原為50%)。

未成年人在上述基礎上相應提高5個百分點。

參保人員在一個自然年度內發生的符合我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報銷的自付費用首次或累計超過起付標準以上的,由大病保險按比例支付。

自付費用,指參保人員住院和特殊疾病中的重大疾病門診發生屬於居民醫保基金報銷範圍的醫療費用,由居民醫保基金按規定初次報銷後,再由參保人員負責支付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