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11不得未經同意擅自發送營銷簡訊

隨著“雙十一”臨近,工信部資訊通訊管理局10月25日召開行政指導會,規範電商平臺簡訊營銷行為。會議要求電商平臺要立即全面自查自糾零售、金融等相關產品的簡訊營銷行為,不得未經消費者同意或請求擅自發送營銷簡訊。阿里巴巴、京東、拼多多、美團等主要電商平臺企業,以及相關基礎電信企業和簡訊息服務企業代表參會。

雙11不得未經同意擅自發送營銷簡訊

會議指出,近年來,“雙十一”促銷期間的營銷類垃圾簡訊投訴呈現集中爆發現象,電商平臺的相關投訴佔比高達九成,且衍生出大量相關消費金融類垃圾資訊投訴。特別是平臺“預設”註冊使用者同意直接傳送促銷資訊,平臺商家利用平臺規則漏洞傳送營銷簡訊等問題較為突出,明顯侵害消費者權益。

雙11不得未經同意擅自發送營銷簡訊 第2張

會議強調,遏制垃圾資訊擾民、營造清朗通訊環境是工業和資訊化部持續推進“我為群眾辦實事”的具體實踐。各主要電商平臺要正視存在的問題,承擔起平臺生態治理的主體責任,嚴格遵守相關規定,認真履行依法經營電信業務承諾,強化自我約束和自我管理,切實保護消費者的安寧權。

會議要求,一是電商平臺要立即全面自查自糾零售、金融等相關產品的簡訊營銷行為,不得未經消費者同意或請求擅自發送營銷簡訊,完善現有簡訊營銷預案,及時向行業主管部門報告階段工作進展情況。二是相關基礎電信企業和簡訊息服務企業要立即完善管理制度和技術手段,加強簡訊埠接入管理,規範簡訊簽名使用,不得接入違規轉租資源,不得擴大簽名使用範圍,通過“回頭看”,推動常態化治理。三是12321網路不良與垃圾資訊舉報受理中心要加強垃圾資訊投訴受理、線索轉辦及監測分析等工作,發揮“風向標”作用,發現苗頭性問題及時報告。

雙11不得未經同意擅自發送營銷簡訊 第3張

會上,相關企業鄭重承諾將嚴格落實垃圾資訊治理相關要求,全面自查整改,堅持依法合規經營,優化使用者服務,及時總結匯報,確保營銷類垃圾簡訊治理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