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聰被強制執行怎麼回事

1月21日訊息,據天眼查App顯示,王思聰於21年1月11日因未按時履行法律義務被法院強制執行,執行標的約7701萬元,涉及案號為(2021)滬74執26號,執行法院為上海金融法院。同時該案件還包含三位被執行人:代琳、劉亮、劉書建。

王思聰被強制執行怎麼回事

王思聰前腳剛被強制執行,後腳就出任王健林新設公司董事一職。AI財經社注意到,2021年1月14日,萬達產業投資有限公司成立,註冊資本1億元人民幣,法定代表人及最終受益人為王健林,王思聰為董事,公司經營範圍包括以自有資金從事投資活動、企業總部管理、財務諮詢等。該公司由大連合興投資有限公司全資控股,後者由王健林持股98%,王思聰持股2%。

王思聰被強制執行怎麼回事 第2張

據悉,王思聰並不是這起強制執行案的主要責任人。相關資料顯示,王思聰因替人擔保而捲入這起事件並被連帶強制執行。此次王思聰成為被執行人並不是王思聰本人投資失敗導致被法院強制執行,也不是王思聰個人財務狀況出現了問題。

王思聰被強制執行怎麼回事 第3張

該執行案的依據是北京仲裁委於2020年9月29日的一份裁定。北京仲裁委仲裁檔案顯示,2016年4月12日,方正證券與劉亮簽訂股票質押回購協議,劉亮將其持有的1671.79萬股某上市公司股票質押給方正證券用於融資。隨後,方正證券分別與劉書建、代琳、王思聰簽訂擔保協議,以上述三人所質押的相關股票為劉亮提供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