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揭祕天價片酬套路

近日,演員鄭爽又一次站在了風口浪尖。網上爆料演藝人員鄭爽涉嫌簽訂“陰陽合同”、拆分收入獲取“天價片酬”、偷逃稅等問題。前期群眾舉報鄭爽涉嫌偷逃稅問題,上海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已予受理,正在依照稅收法律法規進行調查核實。北京市廣電局已啟動對相關劇目製作成本及演員片酬比例的調查。

媒體揭祕天價片酬套路

據張恆此前披露的資訊,鄭爽在拍攝倩女幽魂時,原合同額原本為1.5億元,但鄭爽要求漲到1.8億元,最後談攏的價格為1.6億元。其中“陽合同”約定片酬4800萬元,讓鄭爽以新沂萃珊雯影視文化有限公司簽約藝人的身份逃避個人所得稅;“陰合同”約定乙方向鄭爽母親(劉豔)實控公司增資1.12億元,以此躲避限薪令。

根據公開資訊梳理可見,近期,唐嫣全資公司上海唐嫣影視文化工作室登出;文章全資公司上海路路影視文化工作室登出;鄧超全資公司安吉慧形慧影影視文化工作室登出;何炅父親何畏關聯公司湖南荷梔子企業管理有限公司登出;魏大勳關聯公司上海勳花影視工作室、上海魏大勳影視工作室登出。

媒體揭祕天價片酬套路 第2張

根據天眼查資訊顯示,今年關聯企業涉及登出的名人(時間倒序)包括:魏大勳、姚晨老公曹鬱、何炅父親、鄧超、唐嫣、文章、馬薇薇、那英(後撤銷簡易登出公告)、趙本山、朱正廷、孟美岐、吳宣儀、沈騰、井柏然、王千源。

天價片酬到底是如何形成的?背後到底是什麼“套路”?

據瞭解,影視作品需要流量,需要粉絲支援。尤其是在一些收費專案上——購買超前觀看、周邊商品等方面極度需要粉絲支撐,所以劇組需要流量明星或容易上熱搜的話題明星來加入,久而久之,給一部分頭部明星大量砸錢成為“行規”。一個真人秀節目動輒上千萬元的明星出場費,一線明星拍攝一部電影的片酬達數千萬元在業內是“基本款”。曾經有一度,製片方預算的50%~80%甚至更多都集中砸在幾位知名演員身上,而只有小部分預算是給予幕後團隊的,包括非常重要的編劇和後期製作等,於是“爛劇本”、“五毛特效”等頻頻出現。

據悉,按照正規程式,片酬一般為片方打給藝人經紀公司,完成公對公打款後,公司會先交納各種稅款,繳納之後的金額按照與藝人簽訂的合同比例分賬,最後再由藝人支付自己部分的個人所得稅。

媒體揭祕天價片酬套路 第3張

業內人士表示,其實近幾年對於演員的片酬管理已經越來越嚴格,於是圈內部分流量明星為了規避風險,通常會將自己的親戚或經紀人安排在劇組,給予一個監製、製片或策劃之類的“職位”,製片方將給予明星的片酬分別給到這些親戚或經紀人所“任職的職位”,最後看似演員本人的片酬是數千萬元,實則將關聯人士的收入加總在一起,或可達上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