邏輯學的四大基本規律 邏輯學的四大基本規律例子

1、同一律;2、排中律;3、充足理由律(因果律);4、矛盾律。邏輯學作為一門科學,同樣有他的基本原理,但不同的是,邏輯學的基本原理不僅僅和邏輯學有關,更和所有科學有關,可以說,邏輯學是建立所有科學的基石。因為他適用於人類的任何理性的因果推理。也就是說,邏輯學的基本原理是和人類理性的基本原理是一致的。

邏輯學的四大基本規律 邏輯學的四大基本規律例子

1、同一律

同一律的基本表述就是:事物只能是其本身。

我們可以來看,我們對某一事物進行描述的時候,都要把他作為一個客觀存在的個體來看。比如說一個蘋果,你可以說他是一個蘋果。

在這的基礎上你可以新增更為詳細的描述,比如這是一個紅色的蘋果,這是一個紅色的大蘋果,這是一個紅色的大甜蘋果。但你無論怎樣描述,他都不能是一個梨。也就是說,我們對某一事物的描述與他的客觀情況相一致,不然就是錯誤的。

2、排中律

排中律的基本表述就是:對於任何事物在一定條件下的判斷都要有明確的“是”或“否”,不存在中間狀態。

這個規律強行規定了世界上所有的事物都必然存在一個確定的狀態,不允許既是而非的狀態。注意,這個規律沒有要求這個“是”或“否”的狀態保持不變,而是說對於某一個條件他一定存在一個明確的狀態。

那我們可能會有疑問,正在變化的事物該如何判斷呢?那是不是介於“是”和“不是”之間的狀態確實存在呢?

答案是:不存在一個介於“是”和“不是”之間的過程。

仔細想一想,變化是誰在變化?一定是某事物在變化。因此這個世界上不存在純粹的變化。變化的事物依舊處於事物的範圍內。

比如說一盞燈在組裝的過程中是燈麼?

當然不是,它只是一堆可以變成燈的零件。所以說他在變成燈的過程中還不是燈,只有組裝完成的一剎那,才開始是燈。從絕對意義上來說,沒有“正在變成”的事物。從無到有之間沒有通道。

舉個例子:王小二同學是一個辯手,他通過刻苦的學習和練習逐漸變成一個優秀的辯手。

如果王小二不存在,那就不存在“一個優秀的辯手王小二”了,所以他的存在,並不是一個變化的過程,他就是確實存在的。

所以排中律肯定的是客觀存在,而變化在哪?變化在客觀存在的內部。

邏輯學的四大基本規律 邏輯學的四大基本規律例子 第2張

3、充足理由律(因果律)

充足理由律的基本表述就是:任何事物都有其存在的充足理由。

要注意的是,這個理由僅僅是他存在的理由,而不是說任何事物的存在都有他的合理性。這和“存在即合理”是同一個意思。這裡說的合理是合乎絕對理性,而不是合乎道理。

充足理由率也可以被稱為因果原理。這個規律表示宇宙萬物其存在都能找到一個充足的理由。

同時這個規律按時的一點是,沒有事情可以解釋他本身,也就是規定了迴圈論證的不合法性。至於這個邏輯錯誤我們會在下一節再討論。

當然了,如果一個事物是他存在的原因,他就要比本身出現的更早,這顯然是非常荒謬的。

還是以王小二同學為例子。王小二的存在,是由於他父母的原因。王小二成為了一個優秀辯手,是因為讀了這本教材。

當然了,這裡的充足理由不是必要理由,也不是全部理由。王小二可以通過自學成為優秀辯手,也可以在別人指導下成為優秀辯手,讀這本教材只是充足理由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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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矛盾律

矛盾律的基本表述就是:某一事物在同一時刻,在同一方面不可以是既是這樣又不是這樣。

矛盾律可以看做是同一律的延伸,即當確定的X就是X時,那麼在同一時刻,他就不能是非X。

要注意的是,只有當同一時刻同一方面時,矛盾律才生效。同一時刻在不同方面既是又不是,是沒有邏輯錯誤的。

比如說此刻我人在哈爾濱,我心在長春。是沒有問題的。

因為一個是客觀存在的位置,一個是精神狀態的想法,並不是同一方面。但我不能說此刻我人既在哈爾濱又不在哈爾濱。你總不能同時在哈爾濱和長春吧。

所以針對矛盾律可以有這樣的演化——當兩個完全相反的命題時,只能有一個是正確的。

王小二是個男同學。

王小二不是男同學。

這兩個命題顯然不能同時成立。若一個成立,則另一個必然不成立,反之亦然。所以如果能判斷一個命題必然成立,則它的否命題必然不成立。

我們在運用矛盾律的時候一定要注意的一點是,必須在同一時刻在同一方面,矛盾律才能生效,這是很容易被忽略的點。所以我們在進行判斷的時候一定要注意前提條件是不是同一時刻在同一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