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決獄的要旨 春秋決獄的主要原則

“春秋決獄”的要旨為:必須根據案件事實,追究行為人的動機;首惡者從重懲治;主觀上無惡念者從輕處理;實行“論心定罪”原則,如犯罪人主觀動機符合儒家“忠”、“孝”精神,即使其行為構成社會危害,也可以減免刑事處罰。“春秋決獄”,又稱“引經決獄”、“經義決獄”,是由董仲舒提倡的一種新的斷獄方式。

春秋決獄的要旨 春秋決獄的主要原則

“春秋決獄”,是指兩漢時期儒家學者在審理案件過程中,拋開國家法律,引用《春秋》等儒家經典作為審理案件的依據的司法活動。

春秋決獄的要旨 春秋決獄的主要原則 第2張

代表人物主要有董仲舒、公孫弘、兒寬、應劭等人。

春秋決獄的要旨 春秋決獄的主要原則 第3張

司法原則:親親相隱原則;原心定罪原則;綱常禮教原則;以功覆過原則;反對株連原則;誅首惡”原則;寬刑宥罪原則;刑罰適中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