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文檔軟件,先打出證明二字,中間添加空格。再點擊開始裏的標題和居中按鈕,輸入正文內容,需要證明的事項等。敘述簡介,明瞭,不要出現語病和歧義。
註明落款單位和證明時間。單位和時間與證明內容之間不要距離太遠。
具體內容:
1、標題
一般把所要證明的主要內容作爲標題。不要只寫證明材料或證明信、證明書,因爲這會給對方單位以後查找、使用這些材料帶來不便。
2、擡頭
有些證明材料有明確的主送單位,就要在證明材料的開頭頂格寫明主送單位的全稱;有些通用證明材料也可以不寫主送單位。
3、正文
這是證明材料的主體部分,應把需要證明的有關人員或事件的真實情況寫清楚。如系調查證明材料,還可以提供有關調查線索。
4、署名
證明材料寫好後,要將提供證明材料的單位全稱或個人姓名寫在證明材料的右下方,並註明證明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