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系親屬包括哪些

生活中處理事情的很多時候,可能需要嚴格區分直系親屬與旁系親屬,因為有些權利是法律賦予直系親屬的,那麼直系親屬包括哪些呢?

直系親屬包括哪些

1、直系血親即有著直接血緣關係的親屬,即生育自己的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親屬,包括直系長輩血親(生育自己的)和直系晚輩血親(自己所生育的),如上代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後代的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等。

2、但是,從法律角度來說,直系血親還包括養父母與養子女、養祖父母與養孫子女,有撫養關係的繼父母與繼子女等擬製血親。

3、我國《婚姻法》是以血親之間的"代"來計算親屬關係的遠近,"代"的計算方法為一輩一代。在計算直系血親時,以自己為一代,然後由自己向上或者向下數,向上數至父母為第二代,數至祖父母為第三代;向下數至子女為第二代,數至孫子女為第三代,依此類推。《婚姻法》第七條規定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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