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區分違約責任與締約過失責任

違約責任,是指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合同約定而依法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那麼如何區分違約責任與締約過失責任呢?

如何區分違約責任與締約過失責任

1、產生的前提不同:締約過失責任是基於合同不成立、合同無效、合同被撤銷而產生的民事責任,違反的是合同前義務,是法定義務。而違約責任是以合同有效成立而產生的民事責任,違反的是合同義務,是約定義務。

2、歸責原則不同:締約過失責任以行為人的主觀過錯為要件,實行過錯責任原則。違約責任,不以行為人的主觀過錯為條件,實行嚴格責任原則。

3、責任方式不同:締約過失責任只有賠償損失一種,而違約責任有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強制履行等方式。

4、賠償損失的範圍不同:締約過失責任的賠償範圍是信賴利益的損失,而違約責任賠償範圍是履行利益的損失。

以上就是給各位帶來的關於如何區分違約責任與締約過失責任的全部內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