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退出承租的公共租賃住房的原因有哪些

公共租賃住房是指由國家提供政策支援、限定建設標準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規定條件的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進就業無房職工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出租的保障性住房,那麼承租人退出承租的公共租賃住房的原因有哪些呢?

承租人退出承租的公共租賃住房的原因有哪些

1、租賃期限屆滿,未續租的。

2、無正當理由連續閒置公共租賃住房達6個月以上的。

3、拖欠公共租賃住房租金累計達6個月以上的。

4、出借、轉租公共租賃住房或者利用公共租賃住房從事經營活動的。

5、擅自裝修或者拆改公共租賃住房房屋結構的。

6、將承租的公共租賃住房用於違法活動的。

7、承租期間,因購買、受贈、繼承、婚姻等原因導致住房狀況發生變化,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承租條件的。

8、承租期間,因家庭人口、收入、財產、遷移等情況發生變化,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承租條件的。

9、違反公共租賃住房合同約定的其他行為。

以上就是小編給大家分享的承租人退出承租的公共租賃住房原因,有需要的小夥伴可以瞭解一下的,希望能幫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