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社保繳費時間是每年的幾月到幾月

江西社會保險事業從1987年開始組建各級社會保險機構,先後建立了集養老、醫療、工傷、生育保險於一體的社會保險體系,負責組織指導全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展社會保險基金的徵繳、籌集、支付、管理和運營事務。那麼江西社保繳費時間是每年的幾月到幾月呢?

江西社保繳費時間是每年的幾月到幾月

1、記者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瞭解到,我省社保繳費細則有較大調整,即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度、繳費工資指數計算年度、基本養老金計發年度,將由原來的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調整為公曆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2、據瞭解,在2009年度社保經辦機構對預繳期間的費用差額進行補繳或抵扣期間,離開單位、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手續或死亡的繳費人員不在此次調整之列。已按2009年繳費年度繳費標準繳納了2010年1月至6月基本養老保險費的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和繳費金額可不作調整,如本人願意調整,則需補繳相應差額。在2010年6月30日前繳納了2009年7月至2010年6月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不收取利息與滯納金。同時,自2010年繳費年度起,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每年由江西省社會保險管理中心根據各設區市經濟發展水平和歷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確定,繳費比例為20%。

3、此外,從2010年1月1日起,參保人員在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公佈之前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參保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及時為其辦理退休手續,並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上一年度繳費基數和上一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計發基本養老金,待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正式公佈後,再核定其基本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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