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飛機不能帶什麼 上飛機不能帶什麼

乘飛機不能攜帶管制刀具、易燃物品、易爆物品、毒害品、放射性物品、腐蝕性物品及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禁止攜帶、運輸的物品。化妝品限量攜帶,容器容積不能超過100ml,超過可託運。另外,100wh以下的充電寶一般可以直接帶上飛機,但不能託運,每人最多隨身攜帶兩個充電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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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飛機不能帶攜帶的物品

1、煙花、爆竹、打火機這些易燃物品是絕對不能隨身攜帶的。

2、酒精不能隨身攜帶,可以行李託運。

乘飛機不能帶什麼 上飛機不能帶什麼 第2張

3、手機、相機、手提電腦、行動式攝像機等個人自用電池可以隨身攜帶,但不可以託運,小剪刀、水果刀、剃鬚刀、修眉刀、菜刀等生活用刀都必須託運。

4、香氣清新劑、摩絲、殺蟲劑等含有易燃物質的鐵瓶裝的不能帶,也不能託運。

乘飛機不能帶什麼 上飛機不能帶什麼 第3張

飛機攜帶物品管理規定

持頭等艙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隨身攜帶兩件物品;持公務艙或經濟艙客票的旅客,每人只能隨身攜帶一件物品。每件物品的體積不得超過20×40×55釐米,上述兩項總重量均不得超過5公斤。超過規定件數、重量或體積的物品,要按規定作為托執行李託運。

持成人票或兒童票的旅客,每人免費托執行李的限額為:頭等艙40公斤,公務艙30公斤,經濟艙20公斤。持嬰兒票的旅客無免費行李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