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國家要求農村自建房要遵循“先審批後建房”的原則,想要先把房子建起來,之後再申請有關手續,那肯定是不行的,那麼農村自建房如何審批呢?下面小編帶大家瞭解一下吧。
1、農村自建房由當地的規劃建設局審批。以下為農村自建房審批辦理程式。
2、建房戶向村委會提出建房申請。
3、村委會稽核同意,簽字蓋章。
4、向鄉鄉建辦提出申請。
5、鄉建辦工作人員實地踏看,同意建房。
6、到鄉鄉建辦領取房屋建設申請表。
7、經鄉建辦簽字同意。
8、鄉主管領導簽字蓋章,核實同意。
9、交縣規劃建設局審批(縣行政服務中心)。
10、建房戶領取產權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