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的賬務怎麼處理

分公司是總公司下屬的直接從事業務經營活動的分支機構或附屬機構。那麼分公司的賬務怎麼處理?下面一起來看看吧。

分公司的賬務怎麼處理

1、報賬制:分公司設一出納,不設會計。出納只做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流水賬。每月將發票等原始憑證送總公司進行會計核算。

2、分賬制。分公司設會計和出納,對分公司的業務活動進行會計核算。每月將分公司的會計報表送總公司,由總公司合併報送有關部門。分賬制下總公司與分公司之間的經濟業務往來,設定“內部往來賬”。總公司設“其他應收款——××分公司”賬戶;分公司設“其他應付款——總公司”賬戶。在報表合併時總公司與分公司的內部往來賬正好對衝為零。這樣即使總公司下有兩個及以上的分公司核算也不會亂。

3、不管分公司獨立做賬還是不獨立做賬,納稅是一樣的。即按照跨地經營分公司與總公司實行“統一計算、分級管理、就地預繳、彙總清算、財政調庫”的企業所得稅徵收管理辦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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