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中國家的政策有哪些

2020年春節前夕,從武漢爆發的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席捲全國,給人們的身體健康帶來嚴重威脅。那麼新冠疫情中國家的政策有哪些呢?

新冠疫情中國家的政策有哪些

1、對新冠肺炎患者救治費用提供補助。根據《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醫療保障的緊急通知》(國醫保電〔2020〕5號)和《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醫療保障工作的補充通知》(國醫保電〔2020〕6號)有關規定:對於新冠肺炎患者(包括確診和疑似患者)發生的醫療費用,在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按規定支付後,個人負擔部分由財政給予補助。患者個人無需提出補助申請,在就診或出院結算費用時,醫療機構將自動扣除需由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和財政承擔的部分。通過採取上述措施,可確保患者不因費用問題影響就醫,確保收治醫院不因支付政策影響救治。

2、對參加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出臺臨時性工作補助規定。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衛生健康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改善一線醫務人員工作條件切實關心醫務人員身心健康若干措施的通知》(國辦發〔2020〕4號)規定: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工作情況由各地負責統計,同級衛生健康部門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財政部門按月稽核,報經國家衛生健康委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審定後,由同級財政部門在次月墊付臨時性工作補助,中央財政據實結算。

3、為支援疫情防控工作,國家出臺了以下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一是對參加疫情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規定標準取得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免徵個人所得稅。政府規定標準包括各級政府規定的補助和獎金標準。對省級及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對參與疫情防控人員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比照執行。二是單位發給個人用於預防新冠肺炎的藥品、醫療用品和防護用品等實物(不包括現金),不計入工資、薪金收入,免徵個人所得稅。

4、受疫情影響的職工,可享受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援政策。受疫情影響的職工,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積金貸款不能正常還款的,不做逾期處理,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徵信部門,已報送的予以調整。對支付房租壓力較大的職工,可以合理提高租房提取額度,靈活安排提取時間。

5、在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貸款給予財政貼息方面出臺了相關政策。對2020年新增的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貸款,在人民銀行專項再貸款支援金融機構提供優惠利率信貸的基礎上,中央財政給予貼息支援,貼息期限不超過1年。使用優惠貸款要求:享受貼息支援的貸款企業不得挪用信貸資金用於償還企業其他債務;不得將資金用於金融投資、理財等套利活動;不得將資金用於非疫情防控相關生產經營活動;不得不服從國家統一調配生產物資。金融機構授信額度不得超過名單內企業疫情防控所需的相關生產經營活動資金規模;不得將運用專項再貸款發放的貸款資金用於名單內企業一般性資金需求;不得提前收回存量貸款續做以套取再貸款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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