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單位應繳納哪些稅

作為我國國民經濟的支柱性行業之一,營改增之後的建築業也受到了社會的廣泛關注。在實務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爭議也非常普遍,那施工單位應繳納哪些稅?

施工單位應繳納哪些稅

1、營業稅,佔營業收入的3%,營業稅條例中明確規定,不管是包工包料的,還是包工不包料的,都要以全部的工錢和料錢作為營業收入。

2、營業稅附加,包括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城建稅是按營業稅的7%(有些是5%和1%,是按所在地區不同而不同),教育費附加按營業稅的3%,地方教育費附加是營業稅的1%。

3、所得稅,個人承包工程的需要交個人所得稅,如果是企業承包的需要交企業所得稅。

4、房產稅,出租房屋的,按租金收入的12%,自用的按房屋原值扣除一定比例後按1.2%(這比例各地不一,是10%~30%)。

5、土地使用稅,按佔用土地的面積計算,各地的稅率也不一樣。

6、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按發工資、獎金總額計算。由發放人扣繳。

7、印花稅。按簽訂合同、協議金額計算。

8、分包工程營業稅,按總合同金額計算營業稅,分包出去的由分包人承擔,由發包人負責扣繳,分包剩下的由發包人承擔。

以上是關於施工單位應繳納哪些稅的介紹,如果你的企業也在施工的話,一定要注意上面相關的納稅,希望對你有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