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故事 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典故

北宋時期,常州太守名叫田登,為人專制蠻橫,因為他的名字裡有個“登”字,所以不許百姓在談話時說與“登”同音的字。誰要是觸犯了這個忌諱,重則判刑,輕則挨板子,不少吏卒都因此遭到了鞭打。元宵佳節即將到來,按照慣例,州城裡要放三天焰火,點三天花燈表示慶祝。州府衙門要提前貼出告示,讓老百姓前來觀燈。由於出告示的官員害怕觸犯忌諱而捱打,就把告示上寫成了“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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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示貼出後,外地來的人紛紛收拾行李,爭相離開這是非之地。當地的老百姓,看了這張告示,氣憤萬分,忿忿地說:“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這是什麼世道!”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是指有權有勢的人自己可以胡作非為,老百姓卻連正當活動也要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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