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推崇哪家學派的學說 商鞅推崇哪家學派的學說?

商鞅推崇法家的學說。法家是先秦諸子中對法律最為重視的一派。他們以主張“以法治國”的“法治”而聞名,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論和方法。這為後來建立的中央集權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論依據,後來的漢朝繼承了秦朝的集權體制以及法律體制,這就是我國古代封建社會的政治與法制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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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約公元前395年-公元前338年),戰國時期政治家、改革家、思想家,法家代表人物,衛國(今河南省安陽市內黃縣樑莊鎮)人,衛國國君的後裔,姬姓公孫氏,故又稱衛鞅、公孫鞅。後因在河西之戰中立功獲封商於十五邑,號為商君,故稱之為商鞅。商鞅通過變法使秦國成為富裕強大的國家,史稱“商鞅變法”。

商鞅推崇哪家學派的學說 商鞅推崇哪家學派的學說? 第2張

商鞅變法是戰國時期一次較為徹底的改革運動,大大推動了社會進步和歷史的發展。通過改革,秦國廢除了舊的制度,創立了適應社會經濟發展的新制度。改革推動了秦國社會的進步,促進了經濟的發展。同時,壯大了國力,實現了富國強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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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變法主要意義:

1.適應了當時社會政治改革的需要。

2.有利於統治者加強對人民的控制

3.強調樹立君主個人權威以加強中央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