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璦琿條約》的簽訂經過和主要內容是什麼

《璦琿條約》又稱《璦琿城和約》,是俄羅斯東西伯利亞總督尼古拉·尼古拉耶維奇·穆拉維約夫和清朝黑龍江將軍奕山簽定的不平等條約,那麼《璦琿條約》的簽訂經過和主要內容是什麼?

《璦琿條約》的簽訂經過和主要內容是什麼

1、《璦琿條約》是近代史上中俄兩國簽訂的不平等條約,它使中國遭受了巨大損失。第二次鴉片戰爭期間,沙俄乘英、法侵華聯軍進攻天津、威脅北京的時候,打著調停的旗號,趁火打劫,又派軍隊武力威脅駐守東北邊境的清軍,要求重新簽訂邊界條約,取代康熙年間的《尼布楚條約》。清朝政府在對付英法聯軍進攻的情況下,無力再對付俄國進攻,被迫談判,並接受了屈辱條件。

2、1858年5月28日,清政府黑龍江將軍奕山與俄國東西伯利亞總督穆拉維約夫在璦琿(今愛輝)簽訂《璦琿條約》。主要內容有:俄國割去黑龍江以北、外興安嶺以南六十多萬平方公里的中國領土,只在璦琿對岸精奇里江以南的一小塊地區(後稱江東六十四屯)仍保留中國方面的永久居住和管轄權;並把烏蘇里江以東的中國領土劃為中俄共管。馬克思和恩格斯嚴厲譴責了沙俄乘人之危幹出的傷天害理的事情。

以上的就是關於《璦琿條約》的簽訂經過和主要內容是什麼的內容介紹了。